行政相對人類型
個人
行政處罰當事人
王*
執(zhí)法部門名稱
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嵯崗蘇木人民政府
執(zhí)法主體名稱
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嵯崗蘇木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
案件名稱
王*非法開墾草原案
決定書名稱
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嵯崗蘇木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
決定書文號
鄂嵯罰決字〔2021〕第(1)號
處罰決定日期
2021年12月1日
處罰內容
1.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,并限期恢復草原植被 2.處以行政處罰3萬元罰款。
違反的法律法規(guī)
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》第四十六條:“禁止開墾草原。對水土流失嚴重、有沙化趨勢、需要改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的已墾草原,應當有計劃、有步驟地退耕還草;已造成沙化、鹽堿化、石漠化的,應當限期治理。”之規(guī)定。
違法事實
當事人非法開墾草原面積共計11.9827畝。
處罰依據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》第六十六條:“非法開墾草原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尚不夠刑事處罰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限期恢復植被,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,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的,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;給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損失的,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” 之規(guī)定。
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
主辦單位: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: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站點地圖 聯(lián)系電話:0470-8812282網站標識碼:1507240004 蒙ICP備2021001176號 蒙公網安備 15072402000013號 網站支持IPv6訪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