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7月29日11時50分許,鄂溫克族自治旗少年宮屋面維修工程項目工地發(fā)生一起施工人員高處墜落事故,造成一人死亡。
為查清事故原因,明確事故責任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。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日批準成立了“7·29”#死亡事故調查組,事故調查組由旗應急管理局、旗住建局、旗公安局、旗總工會等部門組成,聘請有關專家,并邀請旗紀委監(jiān)委參與事故調查,依法開展有關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。事故調查組按照“四不放過”和“科學嚴謹、依法依規(guī)、實事求是、注重實效”的原則,通過現(xiàn)場勘驗、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(fā)生的經過、原因、人員傷亡等情況,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,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,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,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。
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(zhèn)志華維修隊“7·29”#死亡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效果評估工作組(以下簡稱“評估組”)于2023年5月26日對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。
一、評估工作組織及開展情況
2023年5月,旗應急局牽頭成立評估組,由旗應急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凌晨任組長,有關人員為成員。評估組認真執(zhí)行《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依據(jù)《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(zhèn)志華維修隊“7·29”#死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》和旗政府對事故處理意見的批復,評估組采取聽取匯報、調閱事故原始檔案、現(xiàn)場核查及詢問的方法,深入開展評估工作。
二、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
“7·29”#死亡事故發(fā)生后,鄂溫克族自治旗應急管理局等單位嚴格按照《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關于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(zhèn)志華維修隊“7·29”#死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的批復》(鄂政字〔2022〕157號)要求,積極落實事故整改措施。
(一)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
按照事故責任認定及事故調查報告批復文件,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均已按要求落實到位,相關文件資料已全部歸檔。
(二)事故責任單位隱患整改落實情況
事故責任單位嚴格按照事故調查報告中整改防范措施要求,對存在的隱患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,明確了整改責任人及完成時限,認真開展了隱患整改工作,經旗應急局、住建局、公安等有關執(zhí)法人員到事故單位復核,隱患已整改完畢。
三、評估意見
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(zhèn)志華維修隊“7·29”#死亡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,評估組認為,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(zhèn)志華維修隊作為事故相關責任單位能夠認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訓,基本落實《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關于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(zhèn)志華維修隊“7·29”#死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的批復》(鄂政字〔2022〕157號)和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有關事故防范措施各項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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