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111521280116193789/202310-00008 | 組配分類: | 政府辦公室文件 |
發(fā)布機構: | 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| 主題分類: | |
名稱: | 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(diào)整部門權責清單有關事項的通知 | 文號: | 鄂政辦發(fā)〔2023〕14號 |
成文日期: | 2023-10-17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3-10-09 |
鄂政辦發(fā)〔2023〕14號
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辦公室
關于調(diào)整部門權責清單有關事項的通知
旗直有關部門:
根據(jù)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〈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〉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〔2023〕5號)、《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室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〈開展“優(yōu)化職能職責優(yōu)化工作流程”專項行動服務大局提質(zhì)增效的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呼黨辦發(fā)電〔2022〕33號)等文件精神,旗政府決定調(diào)整權責清單事項109項,其中,新增(承接)行政權力48項、取消行政權力60項、變更行政權力1項。
旗直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調(diào)整后的權責清單規(guī)范行使行政權力,履職盡責全面履行與行政權力相對應的責任,切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、法無授權不可為,維護權責清單的嚴肅性、規(guī)范性和權威性。
此通知
附件:《鄂溫克族自治旗動態(tài)調(diào)整權責清單目錄(2023年)》
2023年10月17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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